2016年1月26号
当前位置: 松溪新闻网> 部门动态 > 正文
松溪县检察院构筑生态防护屏障助力绿色崛起
2016-03-07 09:59: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江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7日讯 松溪县检察院坐落于松溪河畔,南临滔滔溪水。“拉开窗帘,就能看到松溪。松溪水清不清,我们一直都放在心里。”松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子华说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松溪是全国生态示范县的背景下,松溪县检察院成立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强化生态检察力度。松溪县各部门也积极参与到生态立县的工作中,支持和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松溪县委、县政府还专门作出批示,肯定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维护生态建设的工作成效,并号召全县干部学习借鉴。

检察长刘子华(右一)到郑墩镇实地查看被依法收缴的盗伐木材

在生态建设专项预防大会上,松溪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吴松英为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她要求各位检察官要恪尽职守、努力作为,为“生态松溪”建设保驾护航。该院还派干警到税务、工商、林业、水利、环保等单位开展生态法规专题讲座,进行警示教育。

 

副检察长王晓亮查看被盗挖的有50年以上树龄的树根

同时,该院积极延伸检察渠道,在各个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官工作站,深化检察官联系乡镇制度,实现了检察职能与服务生态建设的有效对接。该院开展生态资源保护专项下访巡访、控申接待、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工作。通过圩日等农村传统集会,摆摊设点,走村入户,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涉及民生民利的线索,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与群众的沟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倾听群众的呼声,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当好生态保护和民生福祉的“护航员”。

“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子华认为,检察机关推行打击、监督与服务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正是主动融入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表现。

“生态中国、美丽松溪,检察机关要可为、能为、有为。”刘子华说。

(金鑫)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松溪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松溪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松溪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