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它关系着公共利益和安全,爱护公路,人人有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一些违反《公路法》的行为。有哪些典型公路违法行为呢?路政小姐姐这就带您一起欣赏这组漫画:
严禁拖移、抛洒、泄露、飘散等不规范装载行为
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禁止占用、挖掘公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严禁破坏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进行违法建筑行为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严禁损坏行道树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
禁止在公路、桥梁、渡口、隧道两侧一定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严禁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利用公路边沟排放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禁止非法占用公路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严禁擅自超限运输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沟引水、洗车加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公路部门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合法使用、利用公路,遇到破坏公路的行为请及时监督举报。
全省普通公路路网信息中心电话:96330
全国路政服务监督电话:1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