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松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利富,副主任潘彪、林萍、范祖强、郭永亮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远浩,县委常委、副县长林涵,县法院院长唐自强,县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县财政收支决算和2025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同志辞去松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和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林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开展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调查,做到因树施策,做到可持续性保护。要明确古树名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所属责任区林长职责,落实养护责任。要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中。 会议要求,监察机关要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提升常态长效整治机制,加强跟踪问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完善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控债务规模,全面摸清显性和隐性债务底数,严守“项目收益覆盖本息”红线,杜绝变相举债。要抓好全县资产管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盘活新思路、新方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要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为县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强调,新任职的同志要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强化公仆意识,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履职,牢记职责,不辱使命,用好权、履好职。(夏贵萍 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