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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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法院:巧用诉前“保全+调解” 助力诉源治理“再提速”
2024-04-01 10:08:40 来源: 县法院  责任编辑: 王俊杰  

近日,松溪法院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调解”组合拳,通过“共享法庭”线上高效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真正实现案件未审事已了,定分止争于非诉。

2023年4月10日,柯某、刘某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后又分包给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工程项目劳务,依约向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200万元,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又将该工程保证金支付给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因项目未启动,福建省某建设公司陆续退还保证金及约定利息103万元,尚有保证金本金117.9万元及约定利息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柯某、刘某遂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时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经审查,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案进行诉前保全。采取保全措施后,福建省某建设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愿意协商和解。因双方当事人在外地,为一次性实质化解本案及关联纠纷,减轻多方诉累,承办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共享法庭”组织柯某、刘某与福建省某建设公司进行线上诉前调解。

通过工作人员“面对面”释法明理,以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为着力点,耐心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在调解后的两日内退还保证金110万元,并及时解除保全措施,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多方共赢。

诉前“保全+调解”模式有效推动诉源、执源治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下一步,松溪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抓前端、治未病”,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促进矛盾纠纷高质高效化解,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袁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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