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松溪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浓厚氛围,使新《条例》深入人心。 县人大、法院、信访局利用旧县乡圩期联合开展“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彪带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向工人们宣传《条例》。工作人员还通过陈列宣传展板、设置政策解读及法律咨询宣传台、走访圩日商贩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条例》有关内容,对他们提出的涉诉信访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县信访局、司法局、检察院、党校等单位,结合《民法典》宣传,在县文化广场博物馆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普及《条例》知识,推动《条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增强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认同度,进一步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规范信访秩序。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到松源街道北门村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走合法的信访渠道,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县城管局传达学习《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要求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接访技巧等精神,并向过往群众、沿街商铺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县残联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致松溪县广大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县总工会结合“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排查开展宣传活动,向城区沿街商铺宣传《条例》,并发放《致松溪县广大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切实增强广大市民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渭田镇、花桥乡利用圩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摊位、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提供咨询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文明有序信访。花桥乡还向群众发放《致松溪县广大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有序信访。 下一步,松溪县将结合“八五”普法、干部培训、支部“三会一课”、“小支部联盟”等形式,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让《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地,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