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当前位置: 松溪新闻网 > 魅力松溪 > 休闲旅游 > 正文
河南将进一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2019-08-21 10:29:18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新华社郑州8月20日电(记者李文哲)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制定《关于进一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推动2018年未降价或已降价但降价不到位的景区进一步降价,加快河南旅游业转型升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此轮降价将重点降低偏高的景区门票价格和配套服务价格,其中配套服务价格包括交通车(含区间车、观光车等)、停车、缆车、游船等服务收费。除单项价格偏高的景区外,景区门票和配套服务综合价格超过200元、往返交通费用超过40元的景区也被纳入降价范围。


降价幅度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在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基础上,降低偏高的景区门票价格和配套服务价格,降价幅度原则上为20%至30%。同时,对军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鼓励景区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优惠力度。9月底前,各地要明确降价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取得实效,指导意见指出,各地不得只降低淡季价格、不降低旺季价格;不得以降低联票、通票价格替代具体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项目降价;不得以降低特定售票渠道、特定群体、特定时段价格或实行价格优惠替代普惠降价;不得强制购买通票、联票;不得通过不合理设置“园中园”门票,提高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搞“明降暗升”;不得降低门票价格后提高交通服务价格等。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松溪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松溪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松溪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