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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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获评省级森林县城
2017-12-19 15:48:56 来源: 松溪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近日,经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审查通过,授予松溪县“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今年获此殊荣的县市共有5个,分别为邵武市(森林城市)、仙游县、顺昌县、松溪县、连城县。

松溪县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全县森林覆盖率75.5%,绿化程度93.3%,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公园绿地2595.07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34.6平方米,市民出门平均330米有休闲绿地;开发区、校园、厂区、住宅小区以及军营等绿化覆盖率全部达30%以上;2016-2017年新建乡村景观林165亩,乡村公园新建2处、改造提升3处,70%以上的乡镇和村庄至少有1处公园绿地,人均公园绿地达10平方米以上;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85%以上。

???绿起来更要富起来,松溪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竹产业等森林相关产业,促进林农增收。目前全县实现社会林业产值15.04亿元,同比增长8.54%,其中一产4.29亿元,二产9.55亿元,三产1.20亿元;实现竹业产值12.31亿元,其中笋竹加工总产值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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