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把存有救助款的银行卡交付给王世周老人 本报讯 12月6日上午,延平区法院执行法官黄伟驱车30多公里,把6万多元的司法救助款专程送到了行动不便的七旬老人王世周手中。面对这笔来之不易的救助款,老王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对法院给予的救助表示由衷感谢。 申请执行人王世周已77岁高龄,身患疾病,连移步都要借助一张凳子。6年前相依为命的老伴不幸死于一场车祸,留下王世周一人孤苦无依,而造成这一切的被执行人陈某,却也是家徒四壁。 2010年11月16日,陈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延平区王台镇罗坍村往该镇姜口村方向行驶,行至姜口村路段时,遇到正在从左往右横过机动车道的王世周的老伴林某,陈某见状在采取向右打方向避让并制动过程中,摩托车左车把手碰刮林某,造成林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林某生前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陈某应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林某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世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68538.06元。 2012年6月,陈某刑满释放,老王向延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可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家徒四壁,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其出狱后外出打工,也没有固定工作。该案执行被迫中止。 面对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处境,延平法院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经提请延平区委政法委专题会议研究,成功为王世周老人申领到了6万多元的司法救助款。(曾兴冰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