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当前位置: 松溪新闻网> 新闻动态> 时评 > 正文
加强监管,让电商平台远离“店大欺客”
2016-11-11 09:06:29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双十一”再次袭来,优惠和让利的旗号再度成为各大电商吸引消费者的不二法宝。然而,新华社记者经过调研发现,在如火如荼的平台大战中,不少卖家已经对高昂的折扣深感不堪重负,一些商家选择“赔本赚吆喝”,甚至出现一些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现象,这需要引起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各方高度重视。

电商平台和品牌企业本来是平等合作关系,然而现实发展过程中电商平台的规模持续壮大、话语权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客观现实。在消费者、品牌企业和电商平台构成的利益关系中,有的电商平台占据垄断地位,事实上成为了规则制定者和主要监管者。看脸色行事、敢怒不敢言成为不少中小商家的心态。

也正是因为这一态势,为了备战“双十一”,诸多商家不得不遵循电商平台要求参加各种优惠活动,深陷低价促销战,加剧行业恶性竞争。一分价钱一分货,这是颠扑不破的市场准则。在一味追求低价的背后,必然会造成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拖累整体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此外,还出现了价格欺诈现象,不少商品先涨后降,制造折扣假象,触及法律底线,背离诚信商业原则。

避免店大欺客,首先需要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制度是市场运行的底线与准绳,面对持续发展的电商业态,依法依规监管是平衡各方利益、保证经济良性发展的关键基石;避免店大欺客,需要相关电商平台加强自身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提高企业诚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平台企业只有坚持打造创新和公平的市场环境,才能不断为消费者和制造商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发展。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松溪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松溪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松溪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