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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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首例污染环境案后记
2019-01-16 11:40:57 来源: 今日松溪  责任编辑: 王俊杰  

近日,随着旧县乡六墩村非法拆解蓄电池遗留的危险废物完成装运转移,一场长达两年多的生态环境保卫战在松溪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终于取得胜利。


该案件始于2017年8月3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接群众举报,称松溪县旧县乡六墩村附近有人非法拆解铅酸蓄电池,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及松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随即展开排查。“今日松溪”微信公众号曾对此事件进行报道。


经松溪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苏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铅酸蓄电池处理厂,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68.3吨,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随后,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徐某、苏某提起公诉,并公开宣判,该案系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污染环境罪,松溪县人民法院也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了相应判决。


案件虽已告破,但如何处理这批废旧的铅酸蓄电池,成为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松溪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法院及旧县乡政府召开会议,就如何处置这批物质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由公安局委托第三方拍卖公司将这批危废公开招标拍卖,并由贵州遵义富桥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成功竞标,完成收购,为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下阶段,环境监察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全面规范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处置。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水美松溪,筑牢安全防线。”松溪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游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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