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组织召开城区管道燃气定价及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旨在首次制定松溪县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建立健全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地核定配气价格与终端销售价格,推动松溪县城区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听证会上,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及相关内容,并宣读《松溪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定价听证方案》以及《松溪县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方案明确,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量制度。具体拟定价格为:一、居民用气: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气价为4.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气价为5.0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5.50元/立方米。二、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8元/立方米。
听证过程中,参会代表围绕听证方案踊跃发言,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表示将充分研究各项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定价方案》和《联动机制方案》,切实提升定价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20名,包括听证人3名、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2名,以及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7名,人选经由松溪县消委会及相关单位推荐产生。(林珊 何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