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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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资金管理再加码 推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
2026-03-12 09:23:33 来源: 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 王俊杰  

东南网3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推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聚焦主体培育、线上监管、绩效导向等,构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申请-使用-监管-绩效”全链条管理体系,持续深化两岸农业合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明确,各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内经营性建设项目应由台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且台资股权占比不低于30%,并优先扶持台资独资企业。特别是针对贷款贴息资金的申请,补助对象必须是台资农业企业,且台资股权占比超50%,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台胞。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全过程被纳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管理。要求各地加强组织和监督,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与资金拨付,并及时在平台填报数据,实现资金流向与项目进度的实时追踪、阳光运行。

据介绍,福建将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绩效与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对每年度省级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慢或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的园区,第二年资金分配按最后一档安排;连续两年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全省最后一名的园区,第三年暂停一个年度的补助资金安排,以此倒逼各地加快项目实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通知还对项目验收票据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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