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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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企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超212亿元
2025-10-30 15:37:2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肖练冰  

东南网10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尤方明)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议定书》)生效6周年。据福州海关统计,6年来,海关累计为福建进出口企业签发中国-东盟“升级版”原产地证书73.14万份,涉及货值3417.83亿元,放行自东盟国家享惠进口货物2420亿元,帮助企业实现进口税收优惠约212.3亿元。

《升级议定书》放宽原产货物认定标准,优化原产地签证程序,并取消了一份证书只能填报20项商品的限制,大大便利了我国与东盟国家间的进出口贸易。同时,海关积极推动与东盟国家实现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联网。

福建辅布司纺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纺织面辅料企业,今年以来,该公司出口东盟的货值达5414万元,累计享受出口关税减免约6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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