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的爆发,标志着全民族抗战的开始。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实际承认共产党合法地位的谈话。从此,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南方游击区的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开始了与国民党地方政府的改编谈判。 在闽北国共和谈过程中,松溪党组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37年9月,项英、陈毅代表南方各根据地红军与国民党江西省当局谈判达成协议后,写信给中共东南分局闽浙赣特派员刘英,要求转达给闽赣省委书记黄道,希望尽快与当地驻军谈判。刘英派政治交通员程朝茂、卢立山等2人来到建松政地区,把信件交给建松政中心县委书记翁立义。翁立义派人前往崇安,将刘英信件转呈闽赣省委书记黄道。黄道随即派曾昭铭、曾镜冰赶到南昌,接受陈毅同志的面示,同时写信给翁立义,要他即刻放人,并准备和国民党当局谈判。 中共闽东北分区抗日军政委员会主席王助,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指示,写信给国民党当局,提出捐弃前嫌,合作抗日的主张。1937年10月,闽赣省委书记黄道先后两次致信建松政中心县委,指示建松政地区党组织可以“运用建松政军政委员会名义,给本地区范围内的国民党松溪县政府、政和县政府、浦城县政府、建瓯县政府写信约定谈判的时间和地点,以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原则,派代表同国民党进行联合抗日谈判”。11月中旬,闽东北特委书记王助到建松政中心县委,召开县区主要干部会议,传达贯彻闽赣省委“关于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进行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指示,决定将闽赣边各地红军、游击队改称闽赣边抗日义勇军。同月23日,中共闽东北特委书记王助以闽东北分区抗日军政委员会主席兼闽赣省抗日军政委员会特派员名义致函国民党松溪县政府,提出国共合作抗日的意见,表达合作抗日的诚意。同月28日,建松政军政委员会代表、团中心县委书记游火明和国民党松溪县政府代表、花桥区长张弘在花桥区甲墙乡举行国共合作谈判。谈判从上午开始,经过复杂曲折的斗争,直到子夜才达成协议。其主要内容:一是抗日军组织抗日救国会,派工作团前往各乡宣传抗日工作,政府应予保护及便利,但以不含阶级斗争与共产主义为限;二是抗日军方面不打土豪及反对保甲,此后如有假冒红军名义之土匪,视其为不法行为,尽可攻击歼灭之;三是嗣后抗日军部队,往来调动,倘有经过本县驻军、民团之防区时,请予通行上之便利,不得无故阻截攻击,但抗日军亦不得有打土豪及反对政令之行为,以表示双方合作之精神;四县府及区署如有人到抗日军驻地宣达政令,办理公务,抗日军亦愿负责保护,并予便利。甲墙谈判的成功,有力地促进了建松政地区国共合作抗日的局面初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