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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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省级预审
2019-10-12 10:25:51 来源: 今日松溪  责任编辑: 王俊杰  


10月10日,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调研员黄建宏带领省预审组,对松溪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预审核查。县领导黄美萍、谢利富、花建屹参加活动。


省生态环境厅创建预审组以现场检查与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组察看了茶州水库、花桥乡源尾村、龙源生态有机茶园、县污水处理厂等地,对松溪县饮用水源地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品牌创建、环保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资料组对照创建指标,详细核查了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审核相关创建资料后,省预审检查组向松溪县反馈了考核验收情况,充分肯定了松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认为松溪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高起点规划、大手笔投入,举全县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经济发展“高素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就做好下阶段创建工作,预审组指出,松溪县要认真总结全县生态文明创建经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壮大特色产业,促进生态经济稳步增长。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林清辉 吴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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