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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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宗族家庭习俗
2018-02-08 15:12:01 来源: 松溪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宗 族

松溪县居民多系古代中原南迁汉族后裔,宗族观念浓厚。

陈、叶、魏、吴、李诸姓,同为松源名门望族。各宗族有族谱、祠堂、族规、字行。由辈分高,年纪大有德望的人为族长或房长。民国时,城关有各姓祠堂26座,其中陈氏祠堂4座,叶氏祠堂3座,吴氏祠堂2座。各祠堂选理事1人专责管理。农历正月初二,族人齐集祠堂向祖先牌位跪拜,并到祖坟叩祭,俗称“叩新年”。参加祭祖坟的人,都可以得到若干赏钱。每年清明节与重阳节,各祠堂要举行祭祀、扫墓及宴会活动。宴会在祠堂中举行,按字行辈份及长幼次序入座。各祠堂均置田产,田租用于春秋祭祀的叫“祭田”。用于奖励读书的叫“书灯田”。田产多的祠堂,每年清明节或腊月二十四要分胙肉,按人丁和功名、学历、职位、节妇等不同待遇分发。

建国后,土地改革时,祭田一律没收,各祠堂房屋收为公产或分给农户,所有族规、宗法及祭祀活动全部废除。

家庭结构

建国前,民间以多子多孙,四代五代同堂为荣。家长权力甚大,子女唯命是从,不得违抗。“五四”运动后,受新文化思潮影响,大家庭逐渐析离。

建国后,成婚子女多与父母分居。80年代,厉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三口之家的比重增加。

分家立户

家庭中兄弟分家,俗称“分阁”,一般由父母主持,请母舅、叔伯长辈、地方上有声望的人士或乡政府成员监督公证。财产用协商或抽签办法解决,父母留一份产业自养或由兄弟轮流供养。父母应给每个儿子准备一个新饭甑,长子分得原有厨房锅灶,俗称“长子不离灶”。分家的协议书俗称“分关”,应由父母及公证人签押生效。

建国后,农村分家立户多沿用旧俗,城镇居民或干部儿子分家,财产分配由家庭协商解决。80年代,民间分家逐渐废除旧俗,按《婚姻法》、《继承法》办事。

宗祧承嗣

明清时代,民间传统规定,只有儿子可以继承祖业家产。无子嗣者,多立兄弟之子为继子,或抱养异姓的螟蛉子,以继承宗桃与家业。无继子者,义子(女)供养义父母者,也有得家产的权利,但不算宗桃,不载入族谱。民国时期,民法虽然规定女子有继承权,但多未执行。

建国后,政府公布《继承法》。规定直系子女、配偶和办理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均有继承权,凡继承纠纷均依法裁决,废除旧的宗法承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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