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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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法院:从“我不调!”到“法官,我赔!”
2026-05-11 10:50:09 来源: 松溪法院  责任编辑: 王俊杰  

近日,松溪法院通过“法院+N”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5年3月,陈某在松溪县某公司作业期间,左手不慎被操作机器碾压受伤,事故发生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陈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双方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过错责任比例。厘清争议焦点后,为了让伤者能更快拿到赔偿款,也为了避免企业陷入“诉讼拉锯战”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联合县综治中心,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背对背”调解。

“我不同意!这就是她的责任!”企业代表态度坚决,对责任认定表示不服,拒不接受调解方案。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一案生多案”,切实缩短纠纷化解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主动前往企业开展实地调解。

“这边就是我们的生产设备……”厂房里,法官细细查看企业环境和机器设备,在摸清底数后开始调解,耐心向企业代表释法说理,结合相关案例细致解说归责原则,释明赔偿范围、标准,告知存在的诉讼风险,并劝导企业考虑长远发展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综治中心调解员则从双方过往关系的角度进行疏导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轮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在调解成功后7日支付了全部赔偿款,纠纷顺利化解。

松溪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案件,凝聚联动解纷合力,不断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果,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王思壹 陈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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