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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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新规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
2026-04-15 10:30:58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肖练冰  

东南网4月15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黄筱菁) 日前,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维护水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专治螃蟹过度捆扎、厚袋子压秤等各类水产称重乱象,《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的意见》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意见》指出了当前水产品经营称重主要存在的违法问题,包括水产品包装物占重,即使用自重较大的塑料购物袋等包装物盛装水产品,影响水产品称重的准确性;螃蟹过度捆扎,使用的捆扎物重量超出合理范围,导致称量明显增重;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以及未依法明码标价等。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意见》提出了规范措施。倡导水产品去除包装物后进行称量,对确需捆扎的蟹类等产品,应当使用环保、简易的轻量捆扎物,蟹类单体捆扎物重量控制在单体总重(含捆扎物)5%的合理范围内,严禁在捆扎物中夹带泥、砂、金属粉或者其他杂物。在包装材料上,经营者经营水产品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各类市场须配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公平秤放置处要有明显标识,保证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使用,并有专(兼)职人员保管、维护。经营者须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电子秤,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或称量作弊的电子秤,不得故意破坏电子秤准确度。明码标价方面,水产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经营的水产品按规定明码标价,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

据介绍,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消费者遇到水产品经营称重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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