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县第三中学联合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暨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宣讲活动,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法治课,让法律意识在青春校园落地生根。 活动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县三中“法治副校长”陈烨以“什么是校园欺凌”为切入点,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详细阐述了肢体冲突、言语侮辱、社交排斥、网络诽谤等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针对部分学生存在的“未成年人违法不必负责”的认识误区,陈烨重点解读了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明确:未满14周岁的欺凌者将接受专门矫治教育;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或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被执行行政拘留。通过清晰有力的讲解,打破了“校园欺凌只是校内问题”的处置误区。
“如果遭遇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陈烨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不要沉默忍受,应及时向老师、家长或法治副校长求助,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音视频、证人信息等证据。她也特别强调旁观者的责任:“沉默即是纵容,勇敢制止或报告才是对同学真正的守护”,鼓励学生共同树立“拒绝欺凌、互助友爱”的校园新风。 “这次宣讲让我深刻明白,校园欺凌不仅是错误,更是违法行为。新法就像一把保护伞,让我们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要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全。”七年级3班学生王珞稀在课后如是说。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需求,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协作,构建“检察+学校”常态化普法机制,开发更多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法治课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持续筑牢法治防线。(艾思敏 叶国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