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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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做“减法” 解纷有“加法”
2025-12-25 10:38:22 来源: 松溪县法院  责任编辑: 王俊杰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为我们省去了不少时间和麻烦!”近日,松溪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付清剩余款项,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和解。

前不久,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追尾罗某车辆,致其后座的钟某受伤。交警认定叶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叶某已垫付部分费用,但双方就后续赔偿金额争执不下,钟某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鉴定。

“只是轻轻剐蹭,车子没倒、人也没倒,怎么要赔这么多呢?”调解初期,叶某对赔偿数额表示难以接受,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向双方阐明利弊。经过多轮疏导,双方逐步靠拢,最终达成一致,钟某撤回鉴定申请,叶某一次性支付剩余赔偿款。纠纷圆满解决后,叶某专程向法院赠送牌匾,表达对法官高效调解的认可与感谢。

下一步,松溪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深化多元解纷机制,通过强化调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努力以更便捷、更温情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王思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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