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县法院通过组织庭前调解,成功促成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全部款项,实现纠纷化解“一步到位”。 此前,林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周某轿车发生剐蹭,经公安交警认定林某负事故全责,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被保险人损失后,依法向林某行使代位求偿权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前调解中,法官通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方式,向原告说明诉讼与执行风险及时间成本,向被告阐明拒不履责的后果,同时引导作为被告的林某主动筹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林某当场付清全部赔偿款。 调解并非“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准利益平衡点,为纠纷化解提速减负。此案通过庭前调解实现当场履行,既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又避免进入执行程序,缩短维权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融合调解柔性与法律刚性,以“一次化解”为目标,办好每起案件,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许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