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基层组织,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10日,范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途经县道时与曾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以及曾某某左锁骨干骨折、右骶骨陈旧性骨折神经受损、双侧耻骨骨折以及脑出血等。经松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当事人各承担50%责任。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多次争执僵持不下。 了解“病症”后,立案庭法官立即“对症治疗”,联合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居所地的村委会共同协商,认真听取双方意见,逐一梳理争议焦点,一方面从事故责任划分、保险理赔程序、法律依据等角度明晰责任,释法说理;一方面联合人民调解员、村书记从人情事理角度疏导当事人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赔偿,“法结”“心结”双双化解。 事后,当事人向法院赠送“心系民众解纷争,暖心调处促和谐”的牌匾。14个沉甸甸的“红字”,既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法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本地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和指导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注入坚实的司法力量。(李彩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