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两个家庭的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郑某与吴某经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订婚时郑某向吴某给付了6.8万元的礼金、金银首饰若干及相关礼仪费用的“彩礼”,吴某赠予郑某金戒指一枚作为“回礼”。因双方就婚礼事宜产生矛盾,感情难以为继,两人未同居生活,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郑某要求吴某返还“彩礼”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返还郑某礼金6.8万元及金银首饰,郑某返还吴某金戒指一枚。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执行干警积极与当事人联系,从法律规定、家庭伦理、社会影响等多角度与被执行人吴某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结果的法律后果。 “我现在患有眼疾就医需要钱,能不能先返还金银首饰的钱,剩余的彩礼钱分期偿还?”吴某表示。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核实,及时与申请人郑某进行沟通,告知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的承诺,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面对面协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权衡利弊、互谅互让。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一番劝解引导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下一步,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承“如我在执”的理念,不断优化执行举措,传递司法“热度”,守护民生“温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黄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