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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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将森林存入“银行” 取出“金山银山”
2024-12-02 10:28:31 来源: 松溪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王俊杰  

11月29日,松溪县举行“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林改挂点乡镇整村(整组)示范点签约仪式。县林业局、县属国有林场、郑墩镇、旧县乡、茶平乡、花桥乡相关负责人参加。

仪式上,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整村(整组)推进合作模式及相关内容。随后,旧县村、林下村、寺坑村、梅口村、黄沙村等5个村经济合作社与县属国有林场现场签订整村(整组)股份合作经营协议。当天,还进行“一元碳汇”购买活动。

“这次全县林改‘1+1’签约活动,帮助我村解决了劳动力输出,人口老龄化问题,将碎片化、分散的林地林木资源,通过村级运营平台整合打包交由县属国有林场进行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实现森林增绿、集体增财、林农增收,林场增益等多方共赢局面。”郑墩镇黄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丽花说道。

据了解,此次签约期限3-5年,县属国有林场负责造林经营,占七成股份,并拥有完全自主经营权,各村经济合作社占三成股份。保底收益作为“预分红”提前支付给村经济合作社,其中,Ⅰ类地40元/亩.年,Ⅱ类地30元/亩.年,Ⅲ、Ⅳ类地25元/亩.年,待主伐时采取活立木拍卖方式处置,拍卖所得扣除主伐直接成本后双方三七分成。三成分成部分扣除预分红后剩余收益由县属国有林场一次性支付。若三成收益不足保底收益,按保底收益结算。确保各签约示范村(组)获得持续稳定收入。(李梦凌 王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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