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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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检察院:用“法、理、情”照亮迷途少年前行的路......
2023-01-03 11:45:47 来源: 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多挽救一个孩子,就是多挽救一个家庭”。今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办理首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为迷途知返的失足少年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间,小李(化名)与自己的女朋友,将自己及18个微信账户出租给小丁(化名),用于收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的钱款。期间,二人共计获利5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认为小李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将自己及他人的社交账号出租给他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小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在诉与不诉之间,检察官努力寻找法与情的平衡点,以求帮助小李走过这道坎儿,让青春回归正轨。

今年5月,承办检察官联合走访小李所在的社区、上班的地点、探访监护人等,了解其成长经历,性格特征、犯罪原因、家庭情况等,调查认为小李家庭完整,性格活泼,平日表现尚可,经济状况一般,此次犯罪原因系一时贪念,主观恶性较小,但是其思想和行为上存在着一些偏差需要矫正。同时,对于父母对于小李的管教不到位的情况,检察官就小李的父母监护不当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重视家庭教育,落实抚养、教育、保护的监护职责,并为其父母量身定制家庭教育课程。

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承办检察官决定给小李一个改过的机会。6月,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李作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了六个月的考察期。

为了更好的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帮教效果,松溪县人民检察院还依托建阳区益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将涉案少年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委托给专业社工开展,检察官持续跟进帮教情况。

在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内,由于小李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帮教活动,表现突出得到志愿者团队的一致好评。建阳区益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认为小李考察合格,并建议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谢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机会,让我能回归社会,我今后会吸取教训,养成遵纪守法、敬畏法律的良好行为习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小李感激地对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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