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30日松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松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6年12月下旬在县城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松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县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7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松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松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松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松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松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松溪县人民法院院长,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决定设立松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9.表决松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0.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