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林和一行到松溪县,就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林松、副主任郭永亮等陪同。 调研组先后深入郑墩镇龙居寺、河东乡大布村罗汉寺、松源街道城关基督教堂等地,通过实地察看、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宗教团体建设、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以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两条例”各项规定,持续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注重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挖掘和弘扬优秀宗教文化资源,促进宗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 市人大常委会侨台民宗工委负责人、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蔡廷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