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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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溪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错峰对外开放的通告
2026-08-07 11:04:11 来源: 松溪县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松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编辑: 王俊杰  

为缓解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方便群众夜间及节假日出行停车,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松溪县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实行错峰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车辆类型

仅允许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家用车辆停放。营运车辆、货车、大型车辆、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得进入。

停放管理规定

为保障各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停车安全,请车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社会车辆须严格按照开放时段进出停放,超时滞留、长期占位的车辆,将依法依规予以劝离、拖移,并纳入失信停放登记管理。

2、车辆进场后须低速慢行、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碾压绿化带,不占用专用车位、无障碍车位。22:00以后原则上不予进出。

3、停放期间自觉爱护场地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禁止车内留宿、洗车修车、堆放杂物、明火作业等行为。

4、停放车辆自行做好防盗、防损安全防护,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停放期间发生车辆剐蹭、财物遗失等问题,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5、所有停放车辆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与调度,遵守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应在法定节假日最后一天22:00前驶离停放单位。

6、广大市民应文明停车、依规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与城市文明形象。

特别提示

1.本次错峰开放属便民公益措施,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请车主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2.如遇单位重大活动、施工或特殊任务,停车场将临时关闭,请予以理解配合。

本通告相关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各开放停车位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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