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二三,一起倒!”在松溪县湿地公园,随着阵阵水花溅起,1.9万余尾鳙鱼苗跃入水中,为松溪河带去生机与活力……2月5日,松溪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修复松溪河水域生态,促进流域生态文明。 现场,一条条活蹦乱跳的小鱼争先恐后地跃进松溪河中,这些小鱼将成为松溪河生态系统中的新成员。同时,它们还肩负着一个“神圣使命”——修复生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某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企业履行替代性修复行为。活动前期,松溪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该企业进行磋商,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相关责任人按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购买1.9万余尾鱼苗在松溪河放流,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既弥补赔偿义务人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又推动松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同时,增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环保理念和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增殖放流活动,以这种特别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让我更深刻地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今后,我们将认真把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记在心间、落到实处。”某纸业有限公司赔偿义务人说道。 下一步,松溪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方式,提升磋商效率,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方碧水,共同建设生态松溪。(黄梦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