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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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法院:高效执行“小标的”案件 按下司法为民“快车键”
2024-01-09 09:10:48 来源: 松溪法院  责任编辑: 王俊杰  

案件无大小,件件关民生,桩桩连民心,桩桩件件都是法院的“心头事”。连日来,松溪法院持续推进“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主动摸排、精准出击、情法并用,高效化解系列“涉民生小标的”案件。

解“薪”愁,解心愁

“法官,我终于收到我的工钱了,谢谢你!”申请人吴某激动说道。

申请人吴某为某公司提供劳务,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向松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定某公司向吴某支付所欠工资6553.2元,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裁决书约定的还款义务,吴某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多方位多角度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终于醒悟,当天即赶往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将拖欠的工资款一次性支付给了吴某。

受伤索赔难?获赔!

2021年12月,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张某等人在KTV包厢内唱歌喝酒,刘某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造成张某受伤。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迅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及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房产,并通过电话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刘某表示自己刚出狱,暂时没有履行能力。

面对刘某的说辞,执行干警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消极对抗是没有用的,必须主动履行,想办法积极筹款,否则你名下房产将被拍卖……”在执行干警的不断劝说和强制措施的有力威慑下,刘某主动表示其会想办法解决,并于5日内筹齐30000元现金,一次性履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松溪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实现快立、快查、快执,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黄昌炜 陈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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