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妇联等单位共同举行《关于印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会签仪式。 “该细则不仅进一步明确案件线索报告方式,同时还对具体的报告流程、保护救助方法、保密工作、各单位分工情况进行了细化、明确。”“松检·护蕾”未检工作室主任郑岚清介绍道,该细则的制定能够进一步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县检察院还举行“春蕾安全员”聘任仪式。据悉,“春蕾安全员”是由人民检察院、民政局、妇联从事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志愿者共同组成,而此次“增编”的“春蕾安全员”是专门针对来自教育系统、医疗系统的专业人员,能够更好地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触手可及的安全保护。 下一步,县检察院等部门还将继续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同织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