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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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2022-12-12 11:09:35 来源: 松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w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切断病毒传播,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保护自身健康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护措施。为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保护公众健康,现就常态化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养成规范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佩戴和摘下口罩前要洗手,不用脏手触摸眼睛和口鼻,不在交谈时随意摘下口罩。

二、公共场所全程佩戴。进入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交通场站、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娱乐场所、办事大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空间时,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进入厢式电梯等公用封闭空间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接受核酸采样时,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有咳嗽、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人员,请务必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

三、坚持及时更换口罩。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限时使用,一般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口罩出现潮湿、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换下不用的口罩要丢进垃圾桶,不可随意丢弃;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重复使用。

四、人人参与志愿劝导。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要率先垂范,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指导相关场所、重点人群佩戴口罩;广大群众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及时提醒,让佩戴口罩成为大家的自觉文明行为。

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齐心协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美丽家园。

松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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