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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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发布第13号通告
2022-10-29 17:50:00 来源: 松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3号

结合当前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商超、农贸市场、酒店、景区、餐饮、电影院、理发店、足浴、网吧、台球厅、游戏游艺厅、剧本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健身馆、茶馆、药店、托育机构等全县所有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各经营主体务必于10月29日下午17时前完成设置。

二、各重点场所经营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群众落实测温、扫码进场、戴口罩、一米线等相关要求。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要求,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三、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大重点场所的督查力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在本周末安排督察检查,对履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经营主体,采取警示提醒、曝光、停业整顿等相关处罚措施。

松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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