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我县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祭扫方式:提倡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如,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祭扫时间:4月3日-6日,每天7:00至17:00,采取错峰限时办法,祭扫时长控制在半小时内。 祭扫要求:(1)凭公墓证上的位置编号,单号为单日,双号为双日,依次进入县公墓进行祭扫;(2)每位逝者祭祀人员不得超过2人,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3)禁止未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的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松(返乡)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度的人员参与祭扫活动,禁止聚集性祭扫活动;(4)到县公墓祭扫人员尽量选择乘坐由县民政局提供的免费专线公交车,乘坐公交车时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5)祭扫人员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公墓旁临时免费停车场内;(6)在墓区内严格管控祭祀用火;(7)讲文明爱卫生,祭祀后请随手带出祭品,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墓区环境。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乡镇参照执行。后续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动态调整。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殡仪服务站电话:13860013088 松溪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