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滞留缅北地区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劝返投案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省、市、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松溪籍在缅北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出境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地区松溪籍人员)实行集中劝返。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是指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赌博、电信网络诈骗、走私、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二、滞留缅北地区松溪籍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内,向公安机关主动入境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缅北地区松溪籍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后,及时联系劝返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入境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四、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松溪籍人员一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 五、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松溪籍人员一律暂停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将由政府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暂时封号。 六、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仍滞留在缅北地区的松溪籍人员一律依法按程序冻结、注销其户籍。 七、对仍滞留在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三代家庭成员的政治审查严格把握,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八、投案自首及滞留境外回国遇到困难人员,其本人或家属请及时与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派出所取得联系,党委政府与警方将尽力提供帮助。 九、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或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偷越国(边)境、出境从事针对我国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动员、规劝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员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控告人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9月30日前有效。公安机关联系电话:110、0599-2333110 松溪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