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9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指示,中共建松政中心县委及闽东北分区抗日军政委员会主席王助先后致函国民党松溪县政府,提出国共合作抗日意见。 1937年11月28日,建松政军政委员会代表游火明,随行宣金堂等3人与国民党松溪县政府代表在花桥乡甲墙举行国共合作谈判。谈判从上午谈到子夜,双方就组织抗日救国会、不打土豪、抗日部队通行、保护抗日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甲墙谈判的成功,有力促进了建松政地区国共合作抗日局面的初步形成。建松政地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建松政中心县委以“建松政抗日军政委员会”的名义,发表了《告民众书》,号召工农商学兵联合起来,组织抗日救国会和抗日宣传队,深入各革命根据地宣传《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广泛发动群众,掀起全民抗战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