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当前位置: 松溪新闻网 > 要闻 > 正文
致全县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2021-02-10 10:55:06 来源: 松溪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 王俊杰  

近期,我县“两违”现象有所抬头,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群众反映强烈。自2021年2月份开始,我县集中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以坚定的决心、强硬的态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两违”现象,推动“两违”整治行动常态化,维护我县经济发展建设的良好秩序。

为此,我们倡议全县党员干部:

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拿出最硬的措施、最坚决的态度对“两违”进行打击,全力推进“两违”整治。

二、坚决杜绝“两违”发生,自觉遵守建设、国土法律法规,不实施、不参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三、自觉拆违做好标杆,从我做起拆除违建,带头拆除自家违法建筑,用实际行动支持拆违工作。

四、积极支持拆违宣传,向身边人宣传“两违”整治政策、意义。带头不说不做不利于拆违的话和事,不为违建户说情,协助做好亲戚朋友拆违思想工作。

五、形成抵制违建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两违”行为以及党员干部在“两违”整治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两违”整治过程中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借机敛财、贪污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严肃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打击“两违”越严的信号。

广大党员干部,你们的自觉行动,是我们开展“两违”整治最有力的保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共同推动治违工作,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为建设新时代富美新松溪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两违”行为,县“两违”办举报电话:2326035。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松溪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松溪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松溪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