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松溪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县委书记黄美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范德灿等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义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对《松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松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松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松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松溪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确定本次大会共计建议47件,内容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财经交通类16件,占34.04%;城建环保类11件,占23.40%;农林水类14件,占29.79%;教科文卫类3件,占6.38%;政法、民政、社会福利类3件,占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