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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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禁止城区年货 聚集性摆卖的通告
2021-01-25 10:04:04 来源: 松溪县城管局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央、省、南平市及松溪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大面积人员聚集情况发生,切实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确保城市道路畅通,经研究,春节期间禁止城区各类年货摊点集会,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做到以下要求,齐心协力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一、严禁在城区各路段和区域聚集性设置春联、农副产品、农副食品、小商品、小百货、衣物、花卉苗木等年货摊点;

二、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公共场合举办店庆、演艺娱乐、剧团演出等涉及人口流动和聚集的各类商业活动;

三、严禁挂拉商业性跨街横幅广告,严禁群众性聚集设置露天烧烤摊点和占道打牌点;

四、对违规经营的摊点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一律予以取缔并给予处罚。对不服从城市管理工作、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五、城市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电话:2321710

望广大市民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秩序,共度一个健康祥和快乐年!

特此通告

松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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