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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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冬春防疫期间聚集性活动管理的通知
2021-01-18 10:52:36 来源: 松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协调组  责任编辑: 王俊杰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冬春防疫期间聚集性活动管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全县范围内不得举办集体团拜会和大型慰问、体育赛事、文艺巡演、庙会集市、联欢、聚餐、年会、节日祈福等聚集性活动。暂停所有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禁办宴会,缓办喜事,简办白事。白事参加总人员不超过50人,每桌控制在10人以下,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不邀请返松入松未满14天、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人员、有呼吸道不适症状等风险人员参与。

欢迎全县各界人士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聚集性活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9-2338795

松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协调组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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