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松溪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12月21日开始,市委派出1个交叉巡察组对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县委派出1个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30天左右。 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一)松溪交叉一组:巡察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组 长:陈松林 副组长:雷黎明 1.值班电话:15305994607 2.邮政信箱:松溪县邮政3号信箱 松溪交叉一组(收) 3.举报信箱:松溪县红旗街169号检察院正门左侧、松溪县滨河路华隆2号楼大门右侧。 4.信访接待点:松溪县滨河路华隆2号楼2楼227信访接待室。 (接受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组 长:刘 芳 副组长:宋 波 1.值班电话:15305994601 2.邮政信箱:松溪县邮政B00045号信箱 松溪县委巡察三组(收) 3.举报信箱:松溪县红旗街223号1楼大厅;松溪县城东工业园区中天路3号;松溪县工农东路270号楼梯口。 4.信访接待点:松溪县工农东路270号4楼信访接待室。 (接受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松溪县委巡察办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