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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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至宁德电气化铁路(福建段)正式送电的公告
2020-07-28 20:42:33 来源: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各铁路沿线居民、各学校、各单位:

衢州至宁德电气化铁路(福建段)是国家重点工程,是我国中部联接海西经济区的干线铁路,属国家I级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160km/h,架设在铁路上空的接触网带有2.75千伏的高压电。衢宁铁路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时全线正式送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化铁路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进入铁路线路两侧防护栅栏。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禁止行人在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二、禁止人、畜和各类车辆从损毁、移动的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栅栏、围墙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缺口处横穿铁路。

三、禁止攀爬(登)铁路接触网杆、铁塔或在其旁休息。禁止攀越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

四、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导线、绳索、水流、棒条等物体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相关设备,或者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禁止进入接触网周围 2 米以内的危险区。

五、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 300 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等。

六、禁止在杆塔、拉线周围 20 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禁止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

七、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上方架设(跨越)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油气水管槽等各类设施的,必须经过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作业。

八、禁止拆盗、损毁或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禁止毁坏铁路线路、防护栅栏、围墙、电缆沟、排水沟及路基护坡、护坡草坪等设施、设备。

九、禁止其他危害电气化铁路运营和行车安全的行为。

十、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2013 版)执行。

沿线各有关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要加强电气化铁路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铁路安全保护工作。沿线社会公众应积极保护铁路设施安全,发现铁路的钢轨、接触网、供电设备、电缆管路、通信、信号等设施发生偷盗、损毁、拆卸或火灾情形时,应就近报告铁路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确保衢宁铁路顺利开通与沿线人民的人身安全。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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