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松溪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县领导黄美萍、蔡廷才等参加会议。蔡廷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对《松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松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松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松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并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 本次大会共计议案1件,建议49件,内容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财经交通类17件,占34%;城建环保类11件,占22%;农林水类14件,占28%;教科文卫类6件,占12%;政法、民政、社会福利类2件,占4%。伊宏鸿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刘厚福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的建议”作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松溪县“两会”宣传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