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当前位置: 松溪新闻网> 生活资讯> 便民服务 > 正文
松溪县规范整治城区丧事活动
2017-09-19 23:45:36 来源: 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 王俊杰  

18日,笔者从松溪县政府办获悉,该县为进一步推进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摒弃丧葬陋俗,倡导文明办丧新风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制定了《松溪县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自9月21日起,城区范围内步行送葬队伍,以及花圈、花篮、花匾等各种形式的游街行为(含三轮车装载花圈游街),改由车辆集中运载。送葬车辆不得超过七辆(包括殡仪车),不得用摩托车开道引导。需在限定区域内鼓号奏乐,燃放鞭炮,禁止在公共场所和道路两旁摆设灵棚、停尸、摆设花圈或举行度亡活动,送葬车辆途经城区时严格按顺路就近行驶,途中不得绕道环行,不得超慢速行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公共交通秩序等。

据悉,为了使本次整治城区丧事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松溪县组建城区丧事整治工作联合执法组,将于2017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开展“百日集中整治”。主要负责对不文明丧事活动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实行问责,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工作。 (李典利 吴振伟)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松溪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松溪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松溪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