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运行,预防腐败 政府采购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等多个参与主体,采购项目又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共包括几百种商品类别,4000多个采购项目,仅依靠采购监管部门的人力较难实现全面覆盖和实时监控。 为此,我省多方面入手,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建立违规情形自动预警机制,设置红、黄、蓝三种预警信号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时监控,对招标文件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和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自动排查预警,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专家清理出库。实现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名单加密控制,避免采购人指定或变相指定专家,干预评审过程结果,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 针对违法采购结果无人负责、责任无法追究等问题,将信息公开从以往的“外部交易”延伸到部门内部管控,变过去一个人操作为分岗设置,经办和主管的操作过程全留痕、可追溯。 引入同行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信息查询“一张表”,按地域、期限、商品类别等条件进行查询检索,接受广大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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