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松溪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县卫生计生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局局长郭义清主持。会上,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宋华辉回顾了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国人寿保险松溪分公司做了业务发言;会议还向各乡(镇、街道)送达了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花建屹副县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强调讲话:一要深化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率。二要明确任务切实提高参保率。三要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基金利用率。四要各部门协调配合。五要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六要加强组织领导。 从2016年开始,原在县人社局的城镇职工(无职业)医疗保险并入县卫生计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和“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2017年,继续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个人缴费每人由120元提高到150元,基本医疗筹资标准由530元提高到每人61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由410元提高到460元)。 此次缴费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2月28日止(其中集中缴费阶段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松溪户籍非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含外籍新娘及县武警中队战士),一律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减免对象持有效减免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居)缴费办理参保手续,县武警中队在河东居委会缴费。 县政府办、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信用联社、人寿保险公司、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县城镇居民医保中心主要领导,县武警中队、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中心)、财政所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