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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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松溪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有关事宜公告
2021-07-20 11:09:21 来源: 松溪县住建局  责任编辑: 王俊杰  

2021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已开始收件审核,请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于7月20日至8月10日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楼住房保障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县城区街道、河东乡内城镇户籍;

2.申请人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4万元,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8万元;

4.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政策及未配售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

5.申请人家庭未享受我县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补偿措施。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按可享受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予以保障,补助面积上限15平方米。

联系方式:0599-6088162(松溪县住房保障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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