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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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倡议书
2020-07-28 20:42:33 来源: 松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 王俊杰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我们倡议:

一、驾驶车辆牌证齐全、有效;

二、驾乘汽车系安全带;骑坐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

三、不乱停车,主、次干道车辆归位停放,背街小巷车辆有序停放;

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不随意横穿道路、不翻越隔离护栏;

五、车辆、行人不闯红灯;

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载人不超员。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你我同创,创建成果你我共享。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为共建平安、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松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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