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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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共护“两江”安澜
2024-09-06 08:49:4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东南网9月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郑雨萱 实习生 康如诗)

闽江和九龙江是我省最重要的两大河流,推动“两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是福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职责和使命。

省政协近日召开“推动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会前,省政协课题调研组向长江流域江苏、四川等12个省市和黄河流域河南、山东等9个省区取经,听取省内“两江”流域沿线设区市意见建议,多渠道梳理分析流域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商会上,各方一致认为,亟须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共护“两江”安澜,实现永续发展。

一盘棋抓治理

闽江和九龙江占全省流域面积60%以上,“两江”流域的生态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

近年来,我省持续实施闽江、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以及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定出台《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建有责任、有优势,也有能力为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海建议,福建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上进一步协同推进,将系统科学的空间规划布局作为“总方向”,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同和区域协调发展;将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作为“总引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将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作为“总抓手”,打造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

协商会上,各方达成共识,做好“两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治理工作,要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闽江和九龙江都是典型的沿海山地河流,要特别强调流域整体性和治理系统性。”省政协委员郭国成建议,建立省一级协调机制和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要素保障,通过组织形式的整体协调和财政政策的补偿机制来保障“两江”流域得到系统治理和保护。

闽江和九龙江有各自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因此,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还要统筹左右岸、上下游、地上地下、陆域海域,做好“独立篇章”。

2023年,闽江干流国控断面优质水(Ⅰ~Ⅱ类)比例为85.7%,九龙江为75%,农业源污染、工业源污染和生活源污染如何进一步治理?

协商中,委员们纷纷针对问题出谋划策。“在闽江沿线县(区)推进畜禽养殖场提标改造,九龙江沿线县(区)严控生猪养殖规模。”“加快流域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明管化改造,重点推进高污染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因地制宜对农村生活污水开展精准治理。”……大家认为,要推进一个国控断面一个方案的综合治理,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机制,打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

针对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围绕退茶退果还林还草、清理整治小水电、打击河道违规采砂、除治互花米草等工作,委员们呼吁,要定期开展全面“体检”监测,制定个性化、差异化的流域健康诊断书,有的放矢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一江水话发展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不是脱离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有助于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目前闽江、九龙江上游有12个化工园区,园区布局、产业聚集度仍需提升,项目发展把关、设备配套和管理的科学性还待加强。

会上,位于长江上游的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分享了化工园区发展经验。“我们始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采取龙头企业牵引、园区一体化循环发展模式。”江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王瑜介绍,园区以绿色循环为前提,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和产业规划调整,在产业发展上,依托骨干化工企业在氯碱产业的引领作用,一方面支持传统化工产业绿色循环化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大家表示,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两江”流域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科学调控流域开发强度,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断提高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度,切实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省政协委员刘向东建议,要限制“量”,对流域化工园区开展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关停并转”的要求进行减量提升;集约“用”,大力推进化工园区公用设施一体化;突出“链”,加快分散的化工企业和新建化工项目“进区入园”步伐,引导发展特色优势鲜明、产业主链突出的化工园区。

流域一体化发展,考验的是上下游的协同联动。“要打造全省产业转移协作‘一张图’,探索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的新路径、新模式。”政和县委书记黄拔荣建议,鼓励上下游地区立足主体功能分区和产业基础,差异化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型、异地开发型、旅游飞地型、科创飞地型和资源集约利用型等合作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一条心谋永续

如何实现流域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良性循环?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是题中之义。

近年来,我省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建立全流域补偿机制,资金分配倾斜上游及欠发达地区,取得初步成效,但在补偿力度与效益的匹配度、补偿模式、政策法规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在“新安江模式”中,通过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探索出了一条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为我省进一步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提供了思路。

省政协委员林梅金建议,制定出台闽江、九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环境修复维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进一步理顺上下游权责利关系,增强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合力;优化“输血式”的直接型横向生态补偿,大力发展“造血式”生态补偿,根据上下游不同时期的生态产品价值变动情况,对应不同补偿方式,推动上下游共建高质量绿色发展共同体;加快推进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确保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有法可依。

“我们要借鉴长江经济带的样板经验,加快打造‘海蓝溪清、林繁土固、生物多样、兴业民富’的闽江流域绿色经济带。”省政协常委林锋建议,优化闽江流域经济带的绿色金融项目服务,建立完善绿色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以金融支持绿色项目发展;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各类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权威的权属依据,促进自然资源的规范流转和经营。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将以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为抓手,把水量、水质及森林覆盖率作为考核重点,健全以“改善者受益、恶化者赔偿”为导向的横向补偿机制,补偿资金向上游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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