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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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四色”警示管理
2020-04-07 11:13:4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东南网4月7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林清锻) 因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等问题,安溪未来娱乐有限公司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红名单”;因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少于2次,安全教育培训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不健全等问题,安溪佳和工艺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黄名单”;存在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等问题,3家企业被列入“橙名单”,接受联合惩戒。近日,安溪下发《安溪县安全生产领域“黄、橙、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行分级警示管理。

“无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未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协议;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这些逾越安全红线的行为,让人捏一把汗。”安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李木成介绍,《管理制度》明确对39类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推出21项惩戒措施,包括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取得土地、矿山等资源供应,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提请县信用办、法院启动纳入失信惩戒程序等。

“‘黄橙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主要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观上的重视程度,按照‘黄、橙、红、黑’进行分类管理,经‘黄、橙、红’警告后仍不整改的,纳入‘黑名单’管理。”李木成说,“对纳入黑色名单的企业,相关部门将重点监管,在融资授信、政府性资金支持、参与政府采购、参与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切实形成刚性约束,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据悉, 目前安溪已有12家生产经营单位被列入“黄、橙、红、黑”第一批名单管理。不过,“黄橙红黑名单”并非终身制。安全生产主管单位对相关企业综合采取行政、市场、经济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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